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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音乐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要求

来源: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2015-1-20 14:49:40

专业考试
   (一)考试科目
    考生考试科目为两门。
    1.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:科目一:听音模唱;科目二:专业测试。
    2.舞蹈编导专业:科目一:基本功测试;科目二:剧目展示。

   (二)考试要求
    1.音乐学、音乐表演专业
    (1)专业测试:考生任选声乐、器乐一项,自选曲目一首,进行专业测试,满分100分;
    (2)听音模唱:对考生进行听音模唱的测试,满分100分。
    2.舞蹈编导专业
    (1)剧目展示:考生展示自备舞蹈一个,时间为3分钟之内,满分100分;
    (2)基本功测试:对考生进行舞蹈基本功测试满分100分。

    (三)计分方式
    1.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:专业成绩=专业测试成绩×80%+听音模唱成绩×20%。
    2.舞蹈编导专业:专业成绩=剧目展示成绩×80%+基本功测试成绩×20%。
    3.学校采取现场评委评分和考后专家复评相结合的方式,按现场评分占30%、专家复评占70%的比例综合计算得出最终成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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